材料平台网上商城财务统一结算业务介绍
一、业务范围
1.材料平台全部线上采购订单(即通过材料平台网上商城提交的采购订单),在采购完成后,师生无需再与供应商进行财务结算,由资产处和财务处定期(每月初)与供应商进行统一结算,因此无需师生进行垫付、借款、报销等手续。
2.线下采购单(即不通过平台商城采购)仍按照原有采购和报账方式进行,师生与供应商自行进行结算。
二、具体安排
自2018年1月15日起,对天津大学材料平台商城采购订单实行财务统一结算。全部线上采购订单将按统一结算进行账务处理,商城供应商不再单独面向师生开具发票。
1.统一结算业务实行后,不允许师生对线上采购订单自行垫付、转款等。
2.统一结算业务实行后,为保证结算进度,商品到货并验收合格后,请及时在材料平台【确认收货并确认付款】(否则供应商无法结算)。
自2019年11月4日起,学校与京东商城开展合作,天津大学材料平台与京东商城实现对接,并进行财务统一结算。京东商城统一结算操作指南(点击查看)
统一结算业务办理指南
用户登录天津大学材料平台,在商城选择所需采购商品,加入购物车。
一、提交线上采购订单并填写付款信息(详细操作见后附图示)
用户进入购物车,选择购买商品,填写订单信息。其中付款信息,在页面显示可选择的经费卡列表中选择经费卡卡号(可多选)和经费支出科目(材料/办公用品),并输入预支金额;点击“删除”按钮,可以删除已添加的经费卡。
1) 当经办人为经费卡负责人时,可以直接选择自己名下的经费卡卡号;
2) 当经办人非经费卡负责人时,只能选择经费卡负责人授权的经费卡卡号(授权功能需在财务系统完成)。
相关信息填写完成,经办人确认提交订单后,财务处将对需要支出的经费卡进行相应金额经费的冻结。
1) 若财务处冻结成功,系统弹出提示框,显示“该订单使用的经费卡已冻结成功”。
2) 若财务处冻结未成功,系统弹出提示框,显示“该订单使用的经费卡冻结失败”。
二、确认收货付款信息
用户收到货,验收合格后,及时点击“确认收货”及“确认付款”按钮。确认付款点击“确认”,订单状态将变为:“等待厂家结算”;若不确认付款,点击“取消”按钮,则维持上一状态。未及时点击“确认付款”按钮的订单,自“确认收货”后7天,系统将自动认定“确认付款”。
三、统一结算付款
用户确认付款后的订单,厂家定期(每月初)进行结算。厂家结算完成(订单支付状态为“厂商同意结算”),并将发票、采购清单等资料送到资产处管理员手中。由资产处管理员到财务处进行统一报账,不需要老师与厂家单独进行结算。待财务处报账完成后,订单支付状态为“财务支付成功”。用户可以在订单列表实时查看订单的支付状态。
特别提示:厂家结算完成后,订单支付状态将变为“厂家同意结算”,自此时起,订单不允许取消。在此之前,如需要取消订单,可以联系资产处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审核。
图示:提交线上采购订单并填写付款信息